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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今年高考继续实施“专项计划”招生

4月21日,记者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办获悉:2023年陕西省高考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让符合条件的农村地区学子有更多机会进入重点高校深造。同时明确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相关资料图)

三大“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具备哪些条件

据悉,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国家专项计划将在《2023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已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由参加我省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承担,下达到陕的地方专项计划将在《2023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已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已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有关高校可在上述三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考生须在报考时登录相关高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自行查阅。

2023年专项计划在陕西省的实施区域仍按《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坚决取消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资格

我省明确,各有关市(区)招委会负责研究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在本地实施的农村范围。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由相关县(区)招委会负责。将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严禁随意放宽资格标准;认真核查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严防报考资格弄虚作假。对于报考资格存疑的考生,认真组织资格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今年我省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已安排于高考报名时完成,各县(区)招委会要按照本通知相关规定,于4月25日前组织实施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复核。审核结果与原报名信息不符、考生本人又拒绝修改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陕西省内相关高校已陆续公布“专项计划”招生方案

我省要求,各有关市、县(市、区)招生办、高校和中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录取考生名单将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

记者了解到,目前省内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大学等高校已经公布了“专项计划”招生章程,有关各校招考的具体要求,相关考生及家长可登录这些学校的本科生招生网查看。

(记者 张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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